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4”文件精神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要求,主动适应城市发展新变化新趋势,切实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就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县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深刻把握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4”文件精神和“四抓两整治”工作要求,融合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强化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坚持补齐短板与典型引领相促进,整体提升与争创一流相结合,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不断增强城市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建设梯田产业强县、打造文化旅游名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城市社区赋能扩权减负
1.调整优化街道机构设置。按照设置“五办四中心”要求,调整优化城市社区机构设置,统筹落实人员编制。城市社区设置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等内设机构,设置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在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组建由城市社区统一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城市社区党工委
完成时限:
202X
年6月
2.赋予城市社区党工委职责职权。对照街道党工委8项职能和4项权力,细化具体职责任务,建立城市社区党工委权责清单。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城市社区党工委权力运行清单,明确具体授权事项,规范权力运行,确保赋予城市社区党工委的权力落到实处、发挥效力。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城市社区党工委
完成时限:
202X
年6月
3.切实减轻街道社区负担。健全落实城市社区职责准入制度,政府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者交予城市社区承担的,须经县委和县政府审核批准,并听取城市社区党工委的意见,实行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
【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