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支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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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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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发〔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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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培育、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进一步提升创业便利度,进一步提升创业成功率,确保完成全年新培育市场主体3000户的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成立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刚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镇(街)分局分局长和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行政审批股,由何江彬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
1.深入推进登记注册无纸全程电子化。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登记注册服务新模式,开通涵盖所有企业类型、所有业务类型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有效利用实名身份验证和电子签名技术实现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办理,实现企业登记注册“零见面”。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
2.进一步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健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完善统一的企业名称数据库和企业名称申报系统,申请人办理登记时既可以选择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提交拟登记的企业名称,也可以在办理企业登记时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拟登记的企业名称。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申请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予以保留的,在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时直接予以登记。依法审查企业名称登记事项,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3.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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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动落实企业开办“一网通办、
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