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规范化管理实现途径研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概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
目前,我国农村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40多万个,其中较为规范的有14多万个,广泛分布于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业、运输业、加工业以及销售服务行业等各领域,成为实施
农业产业化经营
的一支新生的组织资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特征:1. 不改变成员的财产所有权关系;2. 退社自由;3. 专业性强;4. 民办、
民营
、民受益;5. 可以突破社区界限,在更大的范围内实行专业合作。主要类型:
1. 专业合社
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形式,可以认为是农民联合自助组织的目标模式。其基本特征是从事专业生产的农民自愿入社、退社自由、平等持股、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合作经营的经济组织。这类合作组织一般是实体性的,内部制度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与农民利益联系紧密,形成劳动者约定共营企业和社会利益共同体。农民入股需交纳一定
股金
,合作社除按股付息外,主要按购销产品数量向社员返还利润。专业合作社也是企业,有的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专业合作社在东部地区较多,中部地区次之,西部极少。山东省莱阳市就是以这种类型为主,有专业合作社420多个,基本社员17万户,占全市总农户的80%。
2. 股份合社
股份合作社是在合作制基础上实行股份制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其本质特点是实行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
按劳分配
与按股分红相结合。与一般专业合作社不同的是,资本在股份合作企业的
生产经营活动
和收益分配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这类组织一般也是实体性和紧密型的,全国各地都有,尤其在东部较多。近年发展较快,农民在兴办龙头企业或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合作组织,进行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储藏、资源开发和水利建设等方面多采取这种形式。山东、北京等省、市都有超过30%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这种形式。
3. 专业协会
专业协会是一种较为松散的合作形式,包括农业服务协会和专业协会等。农业服务协会为农户提供综合性系列化服务。专业协会主要从事专项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的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以产品和技术为纽带,组建的社团性合作经济组织。着重为会员提供技术和运销服务,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社团组织,其前途是向具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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