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始终把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各项管理的不竭动力和力量源泉,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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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市政协选派民主监督员以来,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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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员会关于向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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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的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会议,专门就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警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的联系,自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能否自觉接受监督,关键在于
能否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为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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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
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学习,切实转变观念,做到三个“视为”:即视监督为支持,促进模糊认识转变;视监督为帮助,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开展;视监督为爱护,促进检察队伍建设,使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成为每位检察干警的执法意识。
二是
认真总结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接受民主监督所取得的成绩,通过民主监督给检察机关带来的新变化进行对比,让每一位干警充分认识政协民主监督在推动全市检察工作
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是
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市院成立了接受民主监督领导小组,制定民主监督员工作流程,明确院办公室为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责任部门,专门同政协委员和政协民主监督员联络,对政协委员,特别是民主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并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办理回复,凡涉及具体案件的,限期办结,一时不能办结的,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认真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二、改进方式,创造条件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作为监督机关如何接受监督,关键在于检察机关自身,为此,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切实为政协民主监督创造条件。
一是搭建工作平台。
在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设立“政协委员、监督员联络平台”专栏,为政协委员、监督员开辟专用通道、群发手机短信,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结合实际,采取以会代训、个案研究、邀请监督员参与相关执法活动等形式,帮助民主监督员熟悉检察业务,共同提高水平。
二是保障民主监督员的知情权。
利用每年一次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坚持向各位民主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召开
主动接受政协监督 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检察院交流发言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