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乡属各站所、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根据《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XX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乡党委和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目标要求。
到2025年,基本形成上下衔接贯通、政府主导、站所协同、全乡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全乡关心关爱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显著增强。到2035年,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1.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机构。
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领导、村、相关站所(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村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妇联主席兼任儿童督导员,负责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通过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在乡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配备至少1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工作。
2.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工作站设东坪乡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未成年人保护站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工作制度。
3.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热线电话为
XXXXX
,建立热线记录台账,并做好热线宣传工作。
(二)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1.加强家庭监护指导服务
。不断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我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落实各村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公益性家庭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