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换届风气问题进行
风险排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换届问题风险排查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将换届风气监督关口前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换届风气清明清正清新,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责任主体
各党组织履行本地区或本部门换届风气问题风险排查主体责任。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以及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换届风气问题排查。
二、排查内容
1.违反纪律风险。各党组织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中央“十严禁”换届纪律以及组织人事纪律要求,重点排查几大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干部、负责换届工作人员、代表团(讨论组)团长(召集人)等重点对象是否存在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风险。
2.干扰破坏风险。各党组织和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等部门要根据扫黑除恶、家族构成、地区宗教等情况,重点排查本地区或本部门是否存在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等风险。
3.信访矛盾风险。各党组织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等部门要根据举报反映、信访存量、历史问题等情况,重点排查本地区或本部门是否存在重大信访问题隐患、重点涉访人员是否存在影响换届秩序等风险。
4.舆论炒作风险。各党组织和区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要根据宣传教育、舆论监测等情况,重点排查本地区或本部门是否存在宣传前热后冷、舆论反映集中的负面舆情等风险。
5.其他方面风险。各党组织和相关风险排查责任主体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重点排查本地区或本部门换届风气可能存在的其他方面风险。
三、工作步骤
1.集中排查。换届启动阶段,区委组织部结合沈河区实际,制定风险排查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风险排查责任主体,重点围绕违反纪律、干扰破坏、信访矛盾、舆论炒作等方面,对换届风气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排查。
2.评定等级。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风险排查责任主体,认真梳理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综合考虑风险点数量、严重程度、发生概率、社会影响等因素,按照风险所在地,将所辖地区评定为“高、中、低”三级风险等级。
3.细化措施。实行风险防控包保制,各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风险防控具体措施,明确风险防控部门和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处理,做到有的放矢、精准防控,牢牢把握风险
关于对换届风气问题进行风险排查的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