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急需,在做好重点就业群体基本就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将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切实转变到企业职工能力素质提升方面上来,努力打造一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工人才队伍。到2021年底,力争将钒钛康养产业主体岗位职工轮训一遍,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的比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均达到33%以上。
二、重点培训对象
(一)企业职工。重点围绕钒钛产业链延伸、康养产业升级发展,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去产能行业职工,关、停、并、转企业职工,以及困难企业职工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职工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二)重点就业群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和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在校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以职业技能、职业素质为核心内容,将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质量意识、安全环保、诚信建设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
三、培训承接主体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开展内部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发挥职业院校骨干作用。支持职业院校在其专业设置和培训许可范围内,面向社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公办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和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的可支配业务收入,由学校自主分配,可按不高于40%的比例作为增量部分计入当年绩效工资总额,不计入绩效工资基数。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30%的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
(三)发挥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撑作用。鼓励、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出资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评价机构,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四、培训项目及补贴政策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重新修订发布《XX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以下
XX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