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专职网格员星级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正确评价专职网格员工作实绩,规范专职网格员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专职网格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职网格员星级评定目的
星级评定主要用于对专职网格员的工作考评,通过开展专职网格员星级评定工作,健全完善以工作实绩为内容,星级管理为手段,以岗定责、以绩定星,权责统一的专职网格员规范化考评机制,充分调动专职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打造一支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专职网格员队伍。
二、专职网格员星级评定原则
(一)考评对象。
取得xx县专职网格员岗位资格的网格员。
(二)考评时间。
每季度考评
1
次,于每季度初对上季度工作情况进行星级考评,一般应在一周内完成。
(三)考评组织。
星级考评工作由乡镇(社工委)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组织实施。季度星级考评结果在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考评结果报县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备案。
(四)星级标准。
考评分为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两种,季度考评采取百分制形式,得分在
96
分(含)以上的为“五
星”级,
90
-
95
分为“四星”级,
80
-
89
分的为“三星”级,
70
-
79
分的为“二星”级,
60
-
69
分的为“一星”级,全年各季度的得分平均数,即为年度考评得分。根据年度考评得分评定相应的年度星级,其中如因取消参评资格而未获星的季度得分统一按
59
分计算。
1
.季度考评未达到
“
一星
”
的专职网格员由县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通报批评;连续三个季度考评未达到
“
一星
”
级的专职网格员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辞退。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星级考评资格:
(
1
)季度考评受到县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书面通报批评
1
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调查属实的;
(
2
)季度考评网格内发现重大事件(指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因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
(
3
)季度考评因事、因病请假累计超过
7
天以上(婚假、产假、丧假除外)或擅自离岗累计超过
2
天以上者。
三、专职网格员星级评定内容
主要考评基础信息录入率、动态信息采集率、网格巡查走访率、网格服务投诉率、日常工作出勤率、网格评价满意率等六个方面内容。
(一)基础信息录入率(
20
分)。
全面走访网格内居民,及时完成中心要求的采集网格内基础信息的任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每发现
1
处基础
xx县专职网格员星级评定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