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河湖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强化河湖长制部署,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要求,从河流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一、强化河湖长制
1.制定强化河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从履职尽责、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协调联动等方面,指导各地立足新阶段、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全面强化河湖长制,提请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2.强化流域统筹区域协同。7大流域全面建立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设在各流域管理机构,健全完善流域管理机构与省级河长办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统筹作用,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联治。各地要加强跨行政区域河湖的协同管护,变“分段治”为“全域治”。
3.强化部门联动。报请召集人同意,筹备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会议,加强对全国河湖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地要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提高各级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能力。
4.完善地方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各地要全面检视河湖长制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完善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和河湖长责任递补机制,确保组织体系、制度规定和责任落实到位。在充分发挥河道、堤防管理单位作用的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巡(护)河员岗位等方式,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指导工程沿线各省份全面建立完善南水北调工程河湖长制体系。
5.加强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省、市、县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日常监管体系,明确分级负责的责任要求和目标任务。按程序报经批准后,水利部继续组织各流域管理机构开展以暗访为主的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并选取部分省份进行进驻式检查。
6.严格河湖长制考核评价。指导各地严格执行河湖长制考核制度,县级及以上河湖长要组织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河湖长要考核到个人,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国务院督查激励机制,继续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
【工作要点】2022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