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汇编(7篇)
目录
市场监管局
2021
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市级局机关)
2
2021
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市级)
12
2021
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市级)
33
2021
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区县)
45
2021
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镇乡)
58
2021
年xx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
65
2021
年学校食堂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68
市场监管局
2021
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市级局机关)
xxxx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国务院食安委、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着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十四五”规划谱写新篇章,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xx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一)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推动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和巡察监督。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召开全市基层食安办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推动各县区实施乡镇(街道)食安办“星级”分类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四员”制度,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
(二)推进“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实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和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使用新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系统,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全程网办”和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实施电子证书管理,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推行小作坊登记证延续变更告知承诺制,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责任科室:登记注册局)
(三)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发现问题、防范风险的靶向作用;坚持广泛覆盖,推动抽样工作向乡镇和农贸市场等区域场所下沉;细化市、县级工作分工,减少重复抽检。落实监管人员参与食用农产品现场抽样的工作要求。创新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成立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秘书处,依托专家队伍,加强技术指导,及时组织跟踪抽检,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规范抽检信息发布,督促县级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发布
-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汇编7篇(4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