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国有企业改革有关精神,按照旗委、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部署,持续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培育国有企业发展新动能,构建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形成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
一、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支柱。近年来,按照自治区、行署和旗委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得到调整优化,实现了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转向公共事业领域、从产业领域转向基础设施领域,在服务重大战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统筹国有资本战略布局,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探索符合实际的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发展新模式,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切实发挥国有企业的经济带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把握改革正确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为改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依法依规。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把依法治企体现到改革的全过程,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坚持创新发展。聚焦制约和阻碍国有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制度创新,通过大整合、大重组等方式,释放改革活力,破解发展瓶颈,集聚发展新动能。
——坚持统筹兼顾。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和国资监管规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深化改革与开放合作、转型升级有机结合,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坚持风险可控。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研判、应急谋远、标本兼治,加强风险排查、预警和处置,切实维护企业稳定。
(三)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打造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形成国资国企发展新格局,使国有资本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2020年,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战略方向和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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