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
多维度理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理解,应该从多个维度去认识。
一、从全局和战略维度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
统一大市场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个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的大市场。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对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的丰富和发展,必将对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开放,更好利用发挥、巩固、增强我国市场资源的巨大优势,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产生重要影响。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提出,是党中央在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伟大实践中对市场经济不断认识的结果,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2021年1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时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
中央高层正式公开使用“全国统一大市场”一词,是在2015年8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发展现代流通业相关政策时指出,要坚决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路障”,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排除公平竞争,禁止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
因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部分,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保障、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是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党课讲稿】多维度理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