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戒尺”
戒尺,古时私塾先生对学生惩罚用的木板。
“
戒
”
,是警戒、惩戒;
“
尺
”
,是尺度、标准。戒尺体现的是一种标准和底线,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戒尺就是要求,是法规制度、党章党纪、民心民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用
“
戒尺
”
这一形象的比喻告诫党员干部要严以律己、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深入学习这些重要论述,对于我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3年8月28日至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2015年12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中央政治局
“
三严三实
”
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领导干部必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心有敬畏,才能行有所止;手握戒尺,才能行有所虑。手握戒尺,就是要手握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做到克己奉公。戒尺就是一个客观
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没有犹豫和软弱的余地。作为党员干部,内心要始终装着一把党性的尺子,衡量人生得失,把握行为尺度,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筑牢行稳致远的从政
“
压舱石
”
。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讲原则不讲关系,##paidbegin##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群众监督是外部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高度重视群众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必须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使其与党的自我监督同向发力。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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