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司法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定”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调解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县中的作用,努力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面覆盖、化解及时有效,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调解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作用更加凸显,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坚持防范在先,织密排查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广泛收集风险信息,准确把控纠纷苗头,及时处置风险隐患。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制定“日排查日报告、周研判周交办,月总结月讲评”的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对调解时限、责任、措施明确到位,做到“应调尽调”。
(二)健全化解体系,深入调处矛盾纠纷。进一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统筹调解资源,协调运用公证、律师、法律工作者、行业性专业人员等法律服务资源,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合力攻坚化解,拓宽新型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对不适合调解或多次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要做好相关法律政策解读,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推广“智慧调解”系统及“帮忙有一套”调解小程序的使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摸排化解。
(三)主动开展回访,巩固调解工作成果。对已调成或未调解成的纠纷一律进行回访,做到“应访尽访”。回访主要了解调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协议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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