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现将我市支持民营经济政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梳理惠企政策,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开展宣传。目前,我市公开发布且在有效期内的惠企政策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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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二是及时跟进国家和省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健全政策落实工作责任机制,细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提升政策执行力。
(二)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方面
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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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领导联系服务工业企业和商贸服务业企业工作机制》,分别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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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是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工业企业办公室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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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是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商贸服务业企业办公室,由市领导挂帅定期走访服务企业,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企业
用工难,行政审批难,企业落地难,政策兑现难等问题,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自活动开展以来,市领导带队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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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次,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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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户。
(三)降本减负方面
一是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按照党中央关于减税降费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二是持续开展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方面。坚决落实国家、省、市用电用气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对停产、停业的中小企业做好电费优惠政策执行,对中小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扩大民间投资方面
一是进一步精简审批前置
条件和报建手续。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开工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开工前置审批,凡能够下放的一律下放;二是严格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精神,强化窗口建设,降低市场准入门栏。全力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优化市场准入流程。
(五)营商环境工作方面
一是积极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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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整改提升工作。市营商办牵头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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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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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行动方案》,明确目标,围绕“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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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市场、法治、民主、人文”五大环境,持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化改革,修改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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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十条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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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稿)》(清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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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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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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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制
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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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基础上,对十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与时俱进进行了修订发布;下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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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开展年度营商环境评议科(股)长、主任效能服务提升专项活动实
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汇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