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促从严治党落实处
党员是党肌体的细胞、活动的主体、活力的源泉,党员队伍建设是党建设的基础工程。列宁说:“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处置不合格党员就是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党员队伍管理中,是疏通党员出口的有效途径,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去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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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健全完善机制,不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从严治党的有效载体,积极稳妥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成因背景
不合格党员严重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因此,不合格党员,是立党兴国之大害,其动摇了党的组织基础。
一段时期以来,少数党员思想退化、工作退步,难以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严重影响了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问题,造成这种现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党员队伍的“出口”不畅,除了因为违法乱纪被开除外,很少有党员被清理出党组织。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共中央政治局也部署了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旗帜鲜明地提出“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主要做法
(一)责任明确,舆论引导充分。为确保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落到实处,由县委组织部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基层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党(工)委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把握实施细节,做好舆论引导。通过召开支部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宣传不合格党员处置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让广大党员思想有触动,内心有震动,人人有行动。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组织生活会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通过发放问卷、组织座谈等形式,认真做好摸底排查、谈话取证、找准问题等工作,确保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有序推进。
(二)标准统一,尺度把握得当。按照《党章》要求,结合实际,统一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把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立场蜕变、党性意识淡漠、组织纪律涣散、大局观念弱化、法制观念淡薄、组织生活散漫、工作作风飘浮、廉洁自律松懈、道德行为扭曲等“十大”具体表现作为认定不合格党员的标准,避免了各基层党组织因标准不统一导致的争议和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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