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服务保障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
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民营企业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2019年,浙江省生产总值突破6万亿元、实现税收1.13万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占比分别达65.7%、74%。40多年来,浙江省民营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重视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郭声琨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全面落实今年1月出台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为抓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功能,积极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推动浙江民营经济
再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一、强化平等保护,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审核清理现有法规规章,废止或修改影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健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衔接配套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二是坚持依法打击。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蓝剑”行动、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雏鹰”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困难帮扶。集中管辖涉险民营企业的重大债务案件,完善破产重整救治制度,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帮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走出困境。
二、强化规范执法,确保涉企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
一是树立正确理念。秉承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将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的影响最小化。二是注重区别对待。探索建立刑民交叉案件甄别处理机制,组织开展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依法妥善公正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历史问题,保障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三是慎用强制措施。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手段,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合法运营系统,不中断企业的合法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不扩大企业的负面影响,避免“办了一个案子、搞垮整个企业”。
三、强化精准服务,实现民营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
一是做实服务平台。做优做强“移动微法院”“浙里办”等平台,让当事人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事”便利。深化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努力实现民营企业解决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二是助力合规经营。针对企业存在的经营管理漏洞、法律政策风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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