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区部署,为扎实开展好我街道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全面排查、重点突出。
对城乡各类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排查,既掌握共性问题、又了解特殊困难,既摸排已纳入保障的对象、又摸排未纳入保障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压紧压实村(社区)委会属地责任和各办局条线主管责任,条块联动、各尽其责。
3.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着力解决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4.稳妥有序、扎口管理。
严明工作纪律,注意方式方法,涉及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情况、答复口径、阶段成果等,实行扎口管理。
二、排查对象和重点内容
专项排查整治面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重点聚焦基本民生保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已经享受基本民生保障政策但生活仍然困难或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问题、是否有未纳入保障但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深入细致排查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一)排查已纳入保障和服务范围的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
排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特定对象保障金增发是否落实到位。重点关注低保家庭中的一户多人(6人以上)、一户多孩(3名未成年人以上)和单人户的家庭。
2.特困人员。
排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协议落实等情况。重点关注失能、半失能和重病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3.独居和空巢老年人。
排查8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年人,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的空巢独居老年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中独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三类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生活照料、安全监护、关爱服务等情况。
4.困境儿童。
排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监护、生活照料落实情况。
5.生活困难残疾人。
排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居家托养照料服务对象、低收入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对象等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
6.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
(二)排查未纳入保障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
7.街面流浪乞讨人
【实施方案】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