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以“乡村振兴、强县富民”为目标,抢抓国家级、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重大机遇,坚持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双驱动”,探索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链”,构建农户与经营主体“利益链”,打造农民信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让小农户跟上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一、突出“政策引领”,实组织保障“压舱石”。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攻方向之一,以强有力的组织推动落实。
一是提级设立“指挥部”。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指挥部,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列支了专项经费,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奖惩考核办法,为全力全速推进创新试点打牢了基础。
二是细化创建“作战图”。
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纳入全县“挂图作战”体系、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建立了“月计划、旬报告、周调度”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安排专人强化督导推进,确保创新试点工作成效。
三是推出集成“政策包”。
出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建立农业农村局牵头,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参与的政策专班,将涉农项目优先向县级以上示范组织倾斜,发挥政策1+1>2聚合效应。目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扶持资金2000余万元,今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扶持贷款8225万元,累计发放贷款6.8亿元,帮助办理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手续109家。
二、突出“星级管理”,培育社会服务“主力军”。
坚持数量发展与质量提升并重,规范引导与示范引领并举,努力把农业社会化服务打造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是示范引领“强”。
严格实行“服务组织自愿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级专家考察评审、网络公示”等程序,评选了31家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纳入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以示范引领推动提档升级。
二是跟踪辅导“准”。
县乡两级选派96名辅导员,对县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组织实行蹲点式指导、保姆式服务,先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57家,有力促进了规范发展。三是制定标准“高”。以涉农项目、服务环节为根本,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结合本县特点探索制定农资、飞防、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等服务制度和标准,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依据。
四是服务质量“优”。
把群众满意度和实地作业情况作为服务组织服务信用评价标准,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监督制度,定期发布服务组织规模、质量及信用级别,让服务组织自觉提升服务水平。目前,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汇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