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强化农村改革创新,在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强化改革举措集成增效,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各地各部门必须用好改革这一重要法宝,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一、深刻领悟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根本遵循
新时代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为农村改革掌舵定向,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了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为持续推进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农民率先拉开改革大幕,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实现了由温饱不足向全面小康迈进的历史性跨越。”(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2页)深刻阐明了农村改革是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重要原因。“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同上,第199页)“要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同上,第14页)深刻阐述了农村改革是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之策。关于农民承包的土地具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理论属性的原创性理论,深刻印证了农村改革是开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的重要实践来源。实践证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持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可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完善的制度政策保证、更强大的能力支撑、更强劲的动力源泉。
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农村改革,必须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习近平:“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求是》2023年第6期)。这一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在农村改革中的基础性地位,为农村发展明确了改革方向,实际上也是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上我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
坚持科学推进改革的方法论。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
专题党课:以深化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奋力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