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区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社会保障综合治理中心)
社会保障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途径。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目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处于决定性阶段。综合治理工作能否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关系到服务XX区发展的大局。结合综合治理的实际,探讨了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开展矛盾纠纷调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群防群治等工作还存在些许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基层人民调解难作为
基层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调解员没有接受系统的法律培训,导致一些调解员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法律规定和责任不明确,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等问题,强调口头而忽视程序,同时,一些口头调解没有做记录,也没有做记录或登记,这给文件的保留带来了困难。
2、社区警务工作难开展
运行机制还没有到达建立健全,社区的警察工作也没有标准化。由于缺乏对社区警务概念的理解,对社区警务没有达成共识,公安机关也没有完全实现警务重点的向下转移和向前转移。此外,现有警力不足,基层民警面临许多临时应急任务,难以一心一意工作。所以,尽管一些社区有社区警务标志,但若不建立规范,社区警察很难在运行机制的社区下开展工作
3、基层创建工作难见成效
基层治安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各项措施的载体,是解决新时期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安改善的有效形式。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偏差,对基层和平建设的认识也很低,难以推动基层和平建设。群众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即使尽一切努力推出,一些人仍然“发送”而不是“移动”,例如口号、会议安排和专栏报道。实施大规模预防和大规模治理组织是困难的,因为它们将社会保障和建设和平视为一种负担,将勇敢的行动视为干涉自己的事务。
4、普法教育难适应形势
群众法制观念的更新与法制建设之间存在差距。在法制建设日新月异的当今,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但在"是与非、似懂非懂"之间,与法制建设的脚步存在差异,历史遗留下来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错误思想在群众中普遍存在。一旦认为自身利益遭到侵犯时,不是依靠政府、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是采取闹的方法求得解决。同时,多数群众仍然保持"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只要闹的人多,法律及执法机关就无法处理。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在依法办事的过程中难免与群众
【理论调研】当前社区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社会保障综合治理中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