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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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专题辅导党课
不久前闭幕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了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今天借此机会与各位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共同进行学习。我主要讲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宪法的发展历程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宪法》是什么?是怎么来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一)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原因
1、近代宪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普遍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2、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的形成,为近代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3、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宪法发展史上的“第一”
1、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2、1791年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3、1918年《苏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4、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5、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6、1954年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三)新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概况
1.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探索和实践
追求公平正义,实行法制化治理,始终是我们党的重要目标,早在革命根据地时期我们党就开始了宪法建设的探索。
革命根据地时期,我党针对三个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不同任务,制定了既有继承性、阶段性,又有发展连续性的三个重要的宪法性文件。
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和公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下简称《宪法大纲》),全文共十七条,1934年1月由第二次全国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修改,它对国家政权的性质、基本政治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其他法律、法令的制定提供了立法依据,是中央苏区确立工农民主专政的根本大法。
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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