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立足自身实际,健全四项机制,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注力赋能,取得积极成效,经验做法被省住建厅发文推广。
一、破解流程不畅难题,健全审验流程提效机制
瞄准高效为民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重塑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流程,修剪串联环节、优化并联环节、剔除多余环节,让流程更加规范便捷。
一是“颗粒化”整合。
认真贯彻执行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简化行政审批要件,将申报材料减少至
3
项,并向社会主动公开。印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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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将消防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现一次办结。
二是“全方位”提速。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实行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无纸化、零见面审批”制度,将消防设计审批时限由原先的
5
个工作日缩短为
2
个工作日,消防验收审批时限由原先的
15
个工作日缩短为
9
个工作日,有效提高行
政效能。
三是“齿轮式”对接。
住建部门承接消防工作之后,及时进行业务技术研讨,并抽调精干力量,到消防救援、图纸审查等机构跟班学习业务知识,在交流工作经验的同时,确保交得顺、接得好、无缝隙、不断档。
二、破解信息衔接难题,健全审管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问题,我市打破信息“壁垒”,建立数字“地铁”,把数据跑腿节时、融通直连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印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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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建立了住建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确保审管有效衔接。
一是建立审管信息双向认领推送机制。
搭建智慧化平台
,住建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通过审管互动平台相互推送审批和监管信息,实现审管信息共享。
二是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推送机制。
行政审批部门作出审批后,自动将审批信息通过审管平台推送至住建部门,住建部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认领。
三是建立监管信息回流推送机制。
住建部门专人负责行政审批决定信息接收、运转和反馈,及时向行政审批部门推送与审批有关的监管信息和政策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作出决定后
,
即时自动推送到行政审批部门,对依法变更、撤销的行政许可决定随时函告行政审批部门。
三、破解技术力量难题,健全技术人员流动机制
建设工程消防审验
职能承接之初,各地普遍面临着消防设计审验无专业人员、无工作规程、无技术标准等情况。为此,我市走访调研问良策,外出考察学计策,潜心研究找对策,创造性开展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工作汇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