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基层党建
“
三基本
”
建设与
“
三基
”
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建基础性工程来抓,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考评内容、考评方式、结果应用等要求,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
“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
的党员队伍。
二、目标任务
1.
增强党性认识。
使全体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争做锐意进取、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关键时候站得出。
2.
提高综合素质。
使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不断提高思想境界、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3.
牢记党的宗旨。
使党员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4.
转变工作作风。
坚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以实际行动密切联系群众。
三、适用范围与原则
1.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在职在岗党员,长期生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党员、预备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审查同意并报公司党委备案后,可不纳入计分考核。
2.
原则。
党员积分管理遵循
“
分类积分、量化考核、底线管理、奖优罚劣
”
的原则,以分类为基础,以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
四、考评内容
党员积分包括季度积分和年度积分。季度积分,以自然季度为界,每季季初清零,按照《党员积分制考评表》(附件
1
)计算每名党员当季得分。年度积分,以自然年度为界,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季度平均积分即为每名党员的年度积分。季度积分总分
100
分,构成如下:
1.
通用积分(
60
分)。
通用积分包括基础项(
55
分)、加分项(上限值
5
分)、否决项(上限值
20
分)。
2.
个性积分(
40
分)。
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个性化积分考评标准。个性积分包括基础项(
35
分)、加分项(上限值
5
分)、否决项(上限值
10
分)。
3.
加分项。
在通用积分和个性积分中均设立加分项,较好地发挥表率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每季度在积分制评分时可进行加分。
4.
否决项。
通用积分否决项中,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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