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202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草原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1年12月,在省级统筹协调下,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市县分级负责、乡村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一长四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联络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初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平台。
到2025年,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平台有效运行。全市森林覆盖率按现有统计口径稳定在68%以上,森林蓄积量不低于71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09%以上,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达到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齐全、生态文化繁荣的生态强市建设目标。
到2035年,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全市森林覆盖率按现有统计口径稳定在68%以上,森林蓄积量1亿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09%以上,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稳定性全面增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全面提升,森林效能显著增强,生态安全骨架基本形成,基本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林业草原发展能够满足XX生态保护、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和林农充分就业的需求。
二、组织体系
(一)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
市级林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市级第一副林长,由市长担任;市级副林长,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林业工作副市长担任。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设立林长和第一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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