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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中心政务公开第四季度工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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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中心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推动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重要手段,以标准规范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机制、细事项、优流程、制标准、促规范,将政务公开这一平台打造为群众了解乡村振兴工作,监督乡村振兴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窗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主要由以下三点经验做法:
一、以组织领导为支撑,确保工作推进有力
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政务公开工作,以乡村振兴中心
办公室为核心,配齐专职人员,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开展工作,做到责任明确、事项清晰、程序规范、及时准确。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以标准规范为核心,确保目录编制合理
全面落实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三、以群众呼声为焦点,确保公开内容有效
积极发挥政务公开便民利民的作用,及时将群众最关心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衔接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行业帮扶、消费帮扶、社会帮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衔接政策及其解读及时进行公开,回应群众呼声、解答群众疑难、展示工作成效。
下一步,我中心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与各乡镇做好沟通交流,逐项对照完善乡村振兴方面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及时、准确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以更加严格要求,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高效的节奏,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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