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党纪教育的成效与启示党课讲稿: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延安时期是党的纪律建设系统推进、党纪教育全面展开时期,对我们今天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政治纪律是延安时期党纪教育的主线
政治纪律教育是党纪教育的“纲”,是贯穿延安时期纪律建设、党纪教育始终的一条主线,其首要任务是教育全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针对张国焘另立“中央”,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分裂行为,以及王明在组织上闹独立性、不服从中央、破坏中央权威等严重破坏纪律的行为,1938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党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强调,“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既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11月6日,全会制定并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和《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党中央是全党的最高领导,并且强调了从言论、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原则。
刘少奇在《党规党法的报告》中,建议全会把三个决定“发出教育全党同志,为党的建设的一课”。党中央通过在全党、全军开
展批判张国焘错误路线运动以及整风运动和党史学习教育,最终纠正了张国焘分裂党、分裂红军的错误和王明的“左”、右倾错误,不仅使全党全军有效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而且在党的七大上实现了毛泽东提出的“向中央基准看齐”,达到了“两个空前”:全党空前一致地认识了毛泽东同志路线的正确性,空前自觉地团结在毛泽东的旗帜下了。
二、组织纪律是延安时期党纪教育的核心
组织纪律教育是党纪教育的“根”,是延安时期纪律建设、党纪教育的核心,重点是反对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和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做到“四个服从”。当时,针对党内存在政治上自由行动,组织上自成系统、自成局面,思想意识上的个人主义等违反党性的倾向,毛泽东在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首次提出“四个服从”。
1941年7月1日,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要求全党党员,尤其是干部党员不断增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四个服从”的基本原则,反对分散主义、独立主义、个人主义,使党更进一步地成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的党。
1942年,中央组织部选派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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