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
公文管理制度
2
办公行文格式要求
4
第二章
印章管理规定
6
第三章
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制度
9
第四章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13
第五章
车辆管理制度
15
第六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宣传考核办法
20
第一章
公文管理制度
一、
公文种类
(一)决定
: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指示
:
适用于对下级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三)公告、通告
: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
:
适用于发布各类规章、制度;传达及有关部门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命和聘用人员。
(五)通报
: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六)报告
:
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请求批准事项。
(八)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函
:
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十一)会议纪要
: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二)其它需要各部门联合办理的文件。
二、公文管理
(一)公文管理由党政办公室文员负责,对上级公文的接收、阅办、整理、归档和局内部的公文的起草、核对、签发、归档进行管理,相关科室、单位要密切配合。
(二)上级来文均由党政办公室文员登记、编号,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提出分送或拟办意见,及时送局主要领导批阅处理。
(三)党政办公室要将主要领导批示的文件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单位。对有时限性的文件和传阅文件要及时催办。
(四)对已经阅办的文件要及时回收,并分类归档。
三、局内公文拟制
(一)拟稿。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体例规范,使用规定的文书名称。即
:
指示、决定、请示、报告、批复、通报、通知、函、会议纪要;行文规范。要按照办公行文有关要求,严格做好文字排版工作。
(二)审核。各科室、单位拟稿人起草好文稿
(
包括转发稿
)
后,要填写“拟稿呈批单”,写明文件标题、发文字号(拟稿前向党政办公室申请)、拟稿单位、拟稿人、发送单位及份数,并交分管领导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
是否确需行文,文稿的内容是否符合
党政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汇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