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XX县重点工作督查联动机制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根据《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湛江市重点工作督查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有力克服和防止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保持政令畅通,更好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现就建立XX县督查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机制适用于各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副科以上单位,驻X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事项经办负责人。
二、本机制所称重点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涉及XX事项;
(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硬任务,接受上级机关考核(通报)事项,国家及省市挂牌督办事项;
####(三)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
(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三、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
(一)下达督办函。
对推进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经县委或县政府领导同意,以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向责任单位及其主要领导下达督办函,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督办函应载明责令整改事项、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等,明确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部署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单位收到督办函后应按要求定期向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反馈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完毕。
(二)联席约谈。
建立县委、县政府联席约谈制度,由县委或县政府领导召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参加。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收集相关情况,提出约谈初步意见,报请县委或县政府领导对责任单位实施约谈。必要时,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检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约谈前要亲自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治期限作出承诺,并在约谈时提交书面报告。责任单位被约谈后应按要求定期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反馈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完毕。
(三)挂牌督办。
对进度严重滞后,经多次督办或联席约谈后整改成效仍不明显的,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向责任单位发出立项挂牌督办通知书,列明事项名称、责任主体和推进落实不力主要事实、整改要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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