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永兴镇
发布日期:
2020-04-27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保障体系,整合现有资源,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密切协作
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可以调动全镇范围内一切人力、财力、物力用于应急救援,必要时通过镇武装部请求县政府应急救援。各村(社区)和镇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2.2
以人为本,科学规范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整合现有资源,采用先
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装备和技术,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规范防控措施和救援流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公安干警的重要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1.2.3
平战结合,高效运转
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准备,强化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救援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救援人员培训和演练,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不断提高队员的快速反应能力。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
302
号令)》、《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县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1.4
安全生产事故分级及其分类
1.4.1
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
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事故,为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生产
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
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并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1.4.2
安全生产事故分级
(
1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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