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xx省2022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切实遏制和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根据《xx省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紧扣工业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领域,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治理、项目带动、限期完成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采取超常措施,持续抓好“调”,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抓好“治”,实现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强力抓好“关”和“停”,全面整治“小散乱差”和涉气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实施冬季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通过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大幅削减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最大限度降低工业大气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为完成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完成xx佳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皮革、医药、食品等行业的无组织废气综合治理,清理整治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依法依规关停、清退、淘汰涉气“小散乱差”污染企业;全面清理整改涉气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机械铸造企业错峰生产,确保2022年底前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77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195天以上,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
三、时间安排
2022年4月上旬至2022年12月31日为攻坚阶段,2023年为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下达我市的过剩产能淘汰任务,从根本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2.市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环保执法检查,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采取按日计罚、停产整治等措施。
发展改革部门开展工业用能监察行动,对经整改仍未达到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3.有关镇办要依据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市政府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总体协调,出台支持政策;市发改、工信和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将过剩产能化解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产能化解任务;发改、环保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和环保执法监管,倒逼过剩产能退出。
(二)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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