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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以及《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辖区内的家长和学生,切实解决群众
“
急难愁盼
”
问题,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把做好课后服务作为
“
五项
”
管理和
“
双减
”
工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把
“
减负
”
和
“
提质
”
结合起来,健全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着力打造多元普惠、共建共享的有质量的校内课后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区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
“
全覆盖
”
(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
求的学生全覆盖)。各镇(街道)要积极主动承担管理责任,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结合
“
双减
”
工作,统筹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
“
一镇(街道)一策
”
、
“
一校一案
”
,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实现两个
“
全覆盖
”
。各镇(街道)实施方案要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三、服务时间
实行校内课后服务
“
5+2
”
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确保下午课后服务托管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00。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但不得强制有自主学习需求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
四、服务内容
校内课后服务的内容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提供早、午餐服务和午休服务;下午课后服务要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寄宿制学校)100%全覆盖。下午校内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基本托管服务以组织完成课后作业和作业辅导为主,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时间不少于1学时。剩余学时可用于学生自主学习或开展素质拓展服务,包括兴趣小组活动、劳动实践
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