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xx省2022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有效遏制和治理各类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依据《xx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xx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解决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拆迁工程、绿化工程、土地整理等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努力消除城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县乡村道路等各类道路扬尘严重污染现象;强化工业料场、渣场、垃圾堆场等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强力整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道路抛洒和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
通过本次攻坚治理,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改变传统落后粗放的施工作业、道路保洁和交通运输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创新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基本消除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确保完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对全市各镇办、市直各部门排查上报的扬尘路段、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施工、拆迁施工、水利施工等扬尘场地,以及各辖区进一步排查的所有扬尘场地实施全面治理;
7月底前全市各类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因扬尘污染造成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下降,确保2022年底前PM10平均浓度达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达到77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195天以上,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各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建立起扬尘监管长效机制,全市扬尘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时间安排
2022年4月上旬至2022年12月31日为攻坚阶段,2023年为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四、实施步骤
攻坚战要采取非常规措施,坚持高效、精准、精细、精确原则,交叉作业、全面推进,确保实效。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0日前)。
市政府印发全市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在环保等部门组织排查的扬尘污染源基本情况和责任清单基础上,再次组织对本地各类扬尘污染源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摸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形成全面、完整、详实的各类扬尘污染源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强化政府组织领导,
明确部门
职能分工和责任主体,确定奖罚和问责措施,抓好部门协调联动,为打好攻坚战奠定组织保障。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对本系统扬尘污染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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