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的目标,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部署推进。
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X次市委常委会、X次市政府常务会,X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X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X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关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组长的“XX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顺利完成了市及县(区)乡村振兴机构调整设置。强化政策规划设计,聚焦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明确了2025年具体目标任务和2035年目标,对照中央和省级政策文件,结合XX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了X份涉及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市级文件,及时完善了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确保了XX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主要工作,编制完成了《XX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规划设置了X个主要发展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X个、预期性指标X个)。
(二)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将防止返贫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头等任务抓紧抓实,督促指导各县(区)和行业部门聚焦“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员”,重点关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的生活条件大幅下降的农村家庭。以村为单位,建立针对“三类人员”的风险排查台账和帮扶台账。对符合标准的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对于已经消除致贫和返贫风险的,通过召开评议会议进行审核研究,并做好消除风险评议记录;对符合帮扶条件的对象,制定“一户一策”,采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医疗救助、临时救济、政策兜底等多种方式进行帮扶。截止X月末,全市2021年以来新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X户X人,边缘易致贫户X户X人,突发重点困难户X户X人;全市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X户X人,已消除返贫风险X户X人,纳入监测的边缘易致贫户X户X人,已消除致贫风险X户X人;突发严重困难户X户X人,已消除致贫风险X户X人,通过扎实认真的监测和及时有效的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深入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
积极推广
市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总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