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企业干部职工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XX集团《关于建立企业干部职工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优胜劣汰原则,体现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不合格出,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良性循环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平公正,动态考核”为原则,激发干部职工工作活力,通过综合考核及个人表现评价,打通员工进退通道,实现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
二、实施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和公司实际,在3%的比例(不低于1人)范围内确定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XX
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
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XXXX同志任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健全以绩效综合考评为基础的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常态化竞争上岗机制,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管理人员,调整岗位、降职降薪,做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与公司各部主要负责人沟通,对拟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人员(以下简称拟淘汰人员)资料进行复核,提报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决策。
3.完成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措施
根据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个人表现,进行综合评价,采取留岗查看、调整岗位、降级降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进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
(一)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按XX集团《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及公司实施方案、聘任协议和签订的责任书中规定的退出机制执行。
(二)公司中层干部退出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结合个人表现,采取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措施。
1.留岗查看
(1)月度考核连续6次或全年累计6次排名倒数第一者;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当月旷工1天(含1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天(含2天)者;
(3)工作能力或领导能力差,对本职工作缺乏责任心和进取心,缺少敬业精神者;
(4)集团公司年度专项考评系统内倒数第1名的;
(5)根据公司安排的重点工作,连续2次或者一年内累计3次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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