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起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这是今年乃至整个“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第一位的任务,针对衔接过程中存在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力、人才智力欠缺、产业发展缺乏后劲、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乡村文明不足等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注重从政策、产业、基础设施、人才、乡村治理等方面入手,把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正确方向,进行科学的路径选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做好政策衔接。
一是留出政策接口和缓冲期,保持扶贫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将政策支持对象由贫困村、贫困户向欠发展行政村转移,巩固“两不愁三保障”保障水平,跟踪脱贫人口收入情况,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健全低收入人群常态化帮扶机制。对现有扶贫政策进行梳理,强化扶持政策接续用于乡村振兴,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二是丰富现有政策内容。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决策议事机制、绩效考核评估机制、事项跟踪办理机制、项目推进机制等,推动脱贫攻坚一整套有效机制办法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与此同时,将农村低保兜底、医疗扶贫等政策纳入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中,积极构建多元参与、通力合作的乡村振兴大协作大推进格局。
做好人员衔接。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衔接,落实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在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将贫困村、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帮扶责任人等工作力量整合过渡到乡村振兴上来,稳有序推进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调整转换,保证脱贫村发展思路的连续性,持续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二是打造适合人才发展的平台,通过搭好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促进农业与现代产业跨界配置要素,吸引一批懂技术、善经营、有资金的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和技术转移服务网络,引进、培育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的力量汇流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激发市场活力。三是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
做好规划衔接。
结合中央、省市县对乡村振兴的新目标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做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一要在巩固前期产业扶贫成果的基础上,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有序实现扶贫产业
研讨发言: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docx